注册公司出资方式存在误解,认为金钱是唯一的出资方式,其实完全不是这样。按照《新公司法》的规定,注册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资金、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等几种。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各种出资方式有什么具体要求吧。
一、货币
货币资金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。按照规定,在北京注册公司,全体股东的实际现金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%。
二、实物
这种主要是股东以实物的形式对公司进行投资,比如机器设备、厂房、原料等等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不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的物资,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,股东以实物出资的,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。
三、土地使用权
这种情况一般是股东手里有现成的土地。根据商议,股东拿土地使用权作价,再按作价向公司出资,这样公司就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,但是这种股东出资方式,必须依法履行有关的手续,才能合法投资。
四、知识产权
这个主要包括商标权、专利权和著作权。
注册公司,不管股东的出资方式如何,第一条很重要,也就是说,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,那么股东们投资的现金至少得有30万元。当然,这个规定对“1元公司”是形同虚设的,所以,一定要做好前期的核算工作,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基本资金,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。
以上就是公司股东大致的出资方式了,更多公司注册相关信息,欢迎继续关注小微律政!